佛山市顺德区摄影家协会会员发展规则(暂行)
根据本会章程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本会吸收会员的原则是积极、稳妥地将我区的优秀摄影人才吸纳为本会会员。凡生活和工作在顺德区的中国公民,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者,需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报送相应材料。
二、会员的入会条件和报送材料。
两幅以上作品入选本会主办(或本会以上摄协主办)的影展、影赛(本会与其它单位合办的影展、影赛必须是在三等奖、铜奖或以上);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
2、代表本人整体水平的摄影作品4幅(10英寸,不得装裱,附送电子文件),并在作品背面注明题目、姓名、创作年月、入选获奖情况等;
3、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和审批办法。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后,聘请本会两名会员介绍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经所在地文联或摄协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材料一齐报送本会。因特殊原因无法经由在地文联或摄协申请入会者,经本会两名会员签署推荐意见,可直接向本会申报。
(二)本会对申报材料核实后,由本会理事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名单在本会网站公布。
(三)入会后,申报材料转入本会存档,不予退还。本会对会员作品等申报材料,可代为提供展览、出版等用途,但权益仍为作者所有。未能通过审核者,所报材料退还本人。
(四)本会每年两次(六月和十二月)审批会员资格,各团体会员或申请入会者应在五月底或十一月底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本会。
(五)报送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会资格。
四、会费。
会员必须缴交会费(三年一次),不按时缴纳会费者停止发放有关资料;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不缴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五、本规则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